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

冀工商 (1992)第122号

关于印发《河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各地区行政公署,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:

        《河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四日经省政府批准,现予发布实施。

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

主题词:广告 管理 办法   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抄报机关 :省政府 、 省人大 、 省法院 、 省检察院 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